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工作动态

宁德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允许生产加工食品目录(2020年版)发布

来源: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 发布时间: 2020-02-24 16:24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收藏 打印

  为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全市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全市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实际,多措并举,积极补齐食品安全监管短板。 

  一、应纳尽纳,出台新版目录。日前,经宁德市人民政府批准,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社会公布实施《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允许生产加工食品目录(2020年版)》,即日起施行。目录共收录16类31种62个传统、低风险食品,扩充了产品类别品种明细,扩大了目录实施区域,明确了产品定义、执行标准、基本生产工艺流程和检验项目,并与现场制售同类食品做了有效区别。前三批目录要求与新目录不一致的,以新目录为准。

  二、规范标识,实行包装销售。按照宁德市深化治理“餐桌污染”工作七条措施的要求,2020年7月1日起,全市小作坊食品实行包装销售,包装(或容器)上应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或配料表,以及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核准证书编号。同时,将结合辖区食品年度抽检监测计划,加强对小作坊食品的抽检监测力度。

  三、整规并举,开展综合治理。根据宁德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综合治理行动计划(2019-2021年)安排,按照“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要求,通过综合治理,引导和推动一批具备条件的小作坊规范取证,树立示范标杆,整治风险隐患,完善监管机制,落实监管制度,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

  四、示范创建,推动提档升级。在巩固提升省级小作坊示范点创建成果的基础上,持续深化落实为民办实事工作,计划到2020年底,全市新创建33家市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点,通过示范点创建,打造一批生产过程管控严格、食品安全有效保障的标杆单位,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小作坊示范典型。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