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财政局:
根据中共宁德市第四届委员会会议纪要(〔2019〕13号)精神,为着力提高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水平,强化市场管理,努力构建食品安全共治体系,根据我市本级(含东侨)按2.5份/千人的标准测算2019年抽样应安排7000批次,在前期已安排农产品监督抽检及社会化评价抽样3980批次(根据往年按1.5份/千人的抽样标准测算下达的任务)的基础上,还应追加市本级(含东侨)发证的546家食品生产企业按每家企业抽检2批次的标准测算,需1092批次,每批次按1000元费用测算,共计需经费支出109.2万元。扣减前期东侨配套抽样经费24万元,此次还应追加经费支出85.2万元。
鉴于以上情况,恳请市财政将上述费用85.2万元作为追加预算拨付我局,用于食品抽样工作经费支出。
妥否,请函复。
(联系人:林明兴, 联系电话:2225388,15259378356)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6日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