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企业贯标认证和专利促进运用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21-04-06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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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为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专利运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创造对经济社会的引领作用,根据《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宁德市财政局、宁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宁德市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宁市监﹝2019﹞16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组织开展宁德市2020年度企业贯标认证和专利促进运用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贯标认证奖励

  (一)申报主体

  在我市注册的省级以上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

  (二)奖励范围和金额

  对省级以上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给予3万元的资金补助。

  (三)应提交的材料

  申报企业填写《宁德市企业贯标认证奖励申请表》,并提交以下佐证材料:

  1.营业执照;

  2.省级以上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认证;

  3.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二、企业专利促进运用奖励

  (一)申报主体

  专利权人或第一专利权人为在我市注册的中小微企业。

  (二)奖励范围和金额

  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2020年专利申请5件以上且发明专利授权不少于2件,年度实际纳税额2万元以上的中小微企业(免税企业除外),择优给予2万元奖励,用于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三)应提交的材料

  申报企业填写《宁德市企业专利促进运用奖励申请表》,并提交以下佐证材料:

  1.营业执照;

  2.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和专利授权证书首页;

  3.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4.2020年企业营业收入证明;

  5.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制度)。

  上述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所在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应按照《实施细则》规定,对申报企业材料进行初审把关,签署推荐意见,并于2021年4月10日前将推荐函、所推荐企业的申报材料(纸件和电子件)报送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陈晶晶

  联系电话:0593-2250961

  附件:1.宁德市企业专利促进运用奖励申请表

        2.宁德市企业贯标认证奖励申请表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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