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闽人社文〔2015〕338号)文件精神,自2016年起,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为不断提升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依法从业能力和业务水平,我局鼓励药学(非临床)专业初、中级技术人员自由选择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备案过的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
近期,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宁德分校开设了2020年度药学(非临床)专业初、中级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课程。我局查看了其开设的课程,认为符合药学(非临床)专业初、中级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课程,可以作为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可选择对象之一。现将该校2020年度药学(非临床)专业初、中级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
一、培训对象
宁德市范围内药品研制、生产、经营,药品检验、审评认证、不良反应监测、药品监管执法等企事业单位中,已取得药学(非临床)专业初、中级技术职务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形式与流程
培训采取网络学习方式进行,学员按程序自行在网上完成注册、选课、缴费、学习、考试、打印发票、打印证书。
同时,通过宁德电大学习培训平台首页扫描 “宁德电大培训”二维码,可实现手机APP移动端登录学习。
(一)网络培训流程
1.学员自行登录培训系统网址:宁德电大学习培训平台(www.ndddpx.com);
2.点击“新用户注册”按要求在线实名注册并登录系统(已注册过的学员可直接登入);
3.进入“专业课”,点击“单位合作培训”;
4.点击“2020年药学专业远程培训课程”,然后点击课程页面右下方“去缴费”按钮,进行网上缴费(180元);
5.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可回到首页“个人空间”进行学习与测试;
6.缴费后,需打印发票的,必须回到首页“个人空间”点击“我的订单”申请打印发票,申请完成后,点击首页“个人空间” 中的“我的发票”即可在线打印;
7.在线完成全部课程学习12小时且所有章节测试通过,可在首页“个人空间”的“完成课程”中申请培训合格证书,申请完成后,点击首页“个人空间”中的“我的证书”即可在线打印。
(二)移动端学习流程
1.登录宁德电大学习培训平台,在首页扫描“宁德电大培训”二维码,下载安装APP;
2.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系统;
3.点击“在学课程”,选择学习课程并完成学习。
三、继续教育课程内容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质子泵抑制剂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2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喘息性支气管炎中西医结合治疗专家共识》《解热镇痛药在儿童发热对症治疗中的合理用药专家共识》《进口药材管理办法》《中国临床合理补充叶酸多学科专家共识》
四、继续教育时间
继续教育报名、学习时间从2020年12月28日开始至2021年2月28日结束,逾期不再组织网上培训。
五、收费标准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和《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08〕372号)精神,2020年我市药学(非临床)专业初、中级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为90学时(2元/学时),继续教育的培训收费标准为180元/人。
六、相关事项
(一)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和东侨市场监管局通知辖区内的各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中取得药学(非临床)专业初、中级技术人员及时报名参加继续教育。
(二)请各直属单位通知本单位已取得药学(非临床)专业初、中级技术职务的人员及时报名参加继续教育。
(三)考生网络报名学习咨询服务电话0593-2962087、0593-22885895,咨询服务QQ群:607441821(2020年药学培训群)。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