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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22-02-08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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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已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普法力度,提高广大市场监管干部法治素养,为“十四五”时期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根据《中共宁德市委 宁德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和《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结合我市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时代市场监管普法工作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市场监管普法全过程和各方面,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和对福建对宁德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宁德“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以提高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市场监管干部、市场主体和消费者法治素养为重点,以增强市场监管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构建“一核两廊五轴”的发展格局,打造“增长极”、建设“四个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宁德篇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消费者对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市场监管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市场监管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更加浓厚,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显著增强;“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理念牢固树立,市场监管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明显提高。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推进普法工作,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以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消费者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3.坚持服务大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部署安排,突出市场监管工作重点,落实好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任务,促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4.坚持创新融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市场监管普法与依法治理,创新普法理念和方式,推进智慧普法、精准普法,把市场监管普法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各环节。

  二、明确普法重点任务,着力增强法治观念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市场监管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市场监管部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作为市场监管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市场监管干部宪法意识。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阐释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重要精神和基本要求,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把民法典普法工作融入市场监管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全过程,进一步提升民法典普法质量。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自身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深入学习宣传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创新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促进充分竞争相关法律法规。适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大力宣传商标法、专利法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科技强国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持续优化高质量发展环境。

  (五)深入学习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深入学习网络平台监管、广告监管、价格监管以及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等法律法规,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公正、透明、规范、便捷的制度环境。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深入学习宣传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安全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安全底线,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深入学习宣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和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

  三、突出普法重点对象,持续提升法治素养

  (一)切实提高市场监管干部法治水平。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健全完善日常学法、法治教育培训制度,引导市场监管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全面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党内法规知识考试制度、领导干部述法制度等,提高市场监管部门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通过开展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法治培训、普法考试等活动和旁听法庭庭审、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等形式,运用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方法,加强法治教育,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市场监管干部的自觉行动和必备素养。

  (二)持续加强市场主体守法经营教育。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各类市场主体不断增强诚信守法意识。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推动企业合规建设,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开展“法律进网络”活动,针对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实际,推进互联网平台依法治理,加强对互联网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互联网企业自觉履行市场主体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深化行业依法治理,依托行业协会、社团组织开展法治教育培训,支持行业协会发挥会员众多、服务点多面广,以及专业性、行业性优势,组织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等市场主体及其从业人员学法、用法、守法。引导和支持市场监管领域相关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

  (三)大力推进消费者依法维权教育。积极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6•9”世界认可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10•14”世界标准日、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消费者保护、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打击传销、互联网消费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利用群众身边的人和事来以法释惑、以案讲法,增进其对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认识和了解,营造全社会关注、重视、支持市场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坚持普法宣传与业务服务相结合,面向全社会传播市场监管法律知识、宣传市场监管工作成果,让市场监管法律知识“飞入寻常百姓家”。

  四、注重普法工作创新,努力提高普法实效

  (一)注重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普法。把普法融入执法办案过程,通过现场执法说理、案后回访教育、个案行政指导等多种方式,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办案过程。把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办案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增进社会公众对市场监管执法的认同感。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示范、预防、教育功能。通过严格执法办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

  (二)注重在日常监管过程中普法。把法治宣传教育与市场监管部门日常监管相结合,在市场监管领域日常监管中,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野生动物保护等重点领域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在商事主体登记管理中重点宣传商事制度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制度、商事主体登记改革制度、市场监管行政审批改革制度,使法治宣传工作更加富有针对性,增强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在行政许可、检查、确认、裁决、备案等日常工作中,加强释法析理,引导服务对象依法办事,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力量。

  (三)注重创新市场监管普法方式。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把握全媒体时代的传播规律,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增强受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积极运用新媒体推进网络普法,拓展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微视频等新媒体普法渠道,宣传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征集和组创市场监管微电影、微视频等普法作品,大力宣传市场监管法律和业务知识。积极建设融“报、台、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为群众提供更加生动形象的普法教育。

  五、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切实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八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按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发挥工作合力,推动形成法规机构牵头协调、各业务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市场监管普法工作格局。认真制定“八五”普法规划,明确责任部门,细化任务分工,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法治建设年度计划的重点内容,做到普法计划、内容、人员、时间、效果“五落实”。

  (二)落实普法责任。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明确普法责任分工,编制并完善市场监管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内容、措施和责任,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各业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在监管和服务过程中,重点对监管服务对象、社会公众宣传业务领域内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各直属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

  (三)强化经费保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预算管理,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根据年度工作需要,安排普法经费,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有效开展。从人员配备、普法装备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为一线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创造更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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