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210-0401-2019-00020
- 发文字号: 宁市监函〔2019〕54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2019-04-08
- 标 题: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重点场所宣传方案》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关于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重点场所宣传方案》(电子版下载请登录:zhongdianchangsuo@163.com,邮箱密码:teshisi2019)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开展食品保健食品宣传。
附件:1.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农村(含城乡结合部)宣传方案
2.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商超宣传方案
3.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市场社区宣传方案
4.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校园宣传方案
5.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网络宣传方案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8日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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