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210-0401-2022-00018
  • 发文字号: 宁市监〔2022〕38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2022-03-03
  • 标    题: 宁德市市场监管局 宁德市教育局 宁德市公安局关于组织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宁德市市场监管局 宁德市教育局 宁德市公安局关于组织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宁市监〔2022〕38号
发布时间:2022-03-07 16:03

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公安局(分局): 

  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市监稽发〔2022〕10号)指出,近期发现一些包装或内容含有色情暗示、宣传违背社会风尚的食品,面向未成年人销售,有些甚至成为“网红零食”,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为深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全面治理校园及周边、网络平台等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色情低俗食品现象,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职责分工

  (一)市场监管部门

  1.压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执行相关规范要求,加强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和标签标识管理,主动监测上市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对存在的隐患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校园及周边的食品经营者要进行全面自查,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责任和义务,严禁采购、贮存和销售包装或标签标识具有色情、暴力、不良诱导形式或内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食品。凡发现存在宣传违反公序良俗、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食品,要督促经营者立刻下架。

  2.压实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责任。电子商务平台要依法依规落实入网经营者资质核验、登记等义务,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的管理、公示,全面落实不需要登记的经营者自我声明公示。以无底线营销用语及行为为监测审查重点,开展全面自查,及时清理包装、标签标识违法违规以及违反公序良俗的相关宣传用语和违法广告,对平台内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及时采取警示、暂停或终止服务等措施,并将处理情况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3.加强校园及校园周边等区域食品安全抽检监测。

  4.严厉查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标签标识不合法食品的;二是对商品性能、功能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商业宣传的;三是发布恶搞、低俗以及含有色情、软色情内容等违反公序良俗,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广告的;四是为“三无产品”等法律、行政法规严禁生产、销售的产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的;五是生产经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六是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履行法定核验登记义务、对违法情形未采取必要处置措施或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5.违法情形符合《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规定的,一律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二)教育部门

  1.督促中小学、幼儿园认真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校园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进行专门部署。

  2.面向中小学、幼儿园全体学生加强教育引导,自觉抵制无底线营销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不良影响,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三)公安机关

  1.及时梳理违法犯罪线索,依法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传播淫秽物品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

  2.及时受理市场监管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

  二、监管执法并重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将纳入市对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打”、食品安全工作年度考核。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教育部门、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治理工作列入工作重点,明确专人负责,务必取得实效。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的相关职能机构要对照职责分工,开展对口业务指导,统筹做好日常监管、宣传引导与执法办案工作。特别是执法办案机构要通过12315“诉转案”、日常监督检查等方式,全方位、多渠道广泛收集各种违法犯罪线索。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机关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线索研判等方面协作,对于重大复杂案件,视情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联查联办。加大执法力度,着力查办一批大要案件,严惩一批违法主体,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对相关行业生产经营者形成有效震慑。

  三、加强信息报送

  (一)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公安局(分局)于今年3月15日、5月15日,分别向对口市直部门报送工作总结、典型案例或典型经验(不少于3个)、统计表(见附件)。重大案件,应当随时报送。

  (二)工作总结内容应当包括主要做法、工作成效、案件查办(案件数、罚没数)、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联系人:林平(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电话:0593-8930130

  吴其强(市教育局安全科 ),电话:0593-2836962

  龚辉(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电话:0593-7182030

  附件: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统计表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德市教育局

  宁德市公安局

  2022年3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类别 

单位 

数量 

检查电子商务平台 

个次 

 

其中:网络食品经营者 

户次 

 

检查食品生产主体 

户次 

 

检查食品经营主体 

户次 

 

其中:学校内食品经营者 

户次 

 

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 

户次 

 

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主体 

户 

 

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个 

 

其中: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个 

 

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个 

 

行政处罚案件 

件 

 

其中:没收“低俗营销食品”数量 

公斤 

 

“低俗营销食品”货值 

万元 

 

罚没金额 

万元 

 

治安案件 

起 

 

刑事案件 

起 

 

查处行政违法人员 

人 

 

10 

抓获犯罪嫌疑人员 

人 

 

11 

查获涉案食品 

公斤 

 

12 

冻结资金 

万元 

 

13 

出动警力 

人 

 

14 

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次 

 

  注:1-6项市场监管部门填写,7-13项公安机关填写,14项3个部门共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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