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210-0201-2022-00068
  • 发文字号: 宁市监〔2022〕144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2022-07-06
  • 标    题: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海上养殖综合治理岸上整治调研督查情况通报
  • 有 效 性: 有效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海上养殖综合治理岸上整治调研督查情况通报
宁市监〔2022〕144号
发布时间:2022-07-21 10:26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海上养殖综合治理,指导督促沿海县(市、区)开展岸上整治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海上养殖综合整治工作部署要求,市市场监管局于6月14日印发了《关于开展海上养殖综合治理岸上整治暨海上安全生产三年行动等专项整治工作调研督导的通知》;6月22日至30日,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叶家双带队,组织信用监管科相关人员,先后对霞浦、福鼎、福安、蕉城等县(市、区)海上养殖综合治理岸上整治工作及海上安全三年行动无照经营船舶修造厂(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调研督导,调研组认真听取了工作汇报,详细查阅了内页资料,并深入乡(镇)、村,实地调查了解了木质渔排、养殖泡沫球和石料等非法制造加工企业(点)、船舶修造厂(点)专项整治情况。现将调研情况通报如下:

  一、调研督导基本情况

  (一)岸上整治工作:市市场监管局于3月23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海上养殖综合治理岸上整治工作的通知》(宁市监〔2022〕57号),要求沿海四个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牵头职责,按照“标准不降低,时限不打折,力量不弱化”的原则,持续推进海上养殖综合治理,加强组织岸上整治工作。市岸上整治组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办法,加强对沿海县(市、区)进行指导督促。沿海四个县(市、区)按照“属地管理、齐抓共管,源头管控、堵疏结合”的原则,组织开展岸上排查整治工作,重点依法查处取缔木制渔排、养殖泡沫球和石料等非法制造加工企业(点);不定期对辖区内已经关停的木制渔排、泡沫球非法生产加工点进行“回头看”,逐一排查,检查是否存在重新恢复生产情况,及时发现查处新的违法违规生产加工行为,防止死灰复燃、暗地生产。截至6月20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75人次,检查相关市场主体82户次,清理、销毁泡沫浮球1042个,取缔非法木材加工点1处,未发现关停的木制渔排、泡沫球生产加工(厂)点恢复生产情况。

  蕉城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区海洋渔业局、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局、林业局等相关单位成立岸上管控专班组,重点对碗窑造排点、象溪海防大桥、城澳海鲜市场码头、四号码头拆排点、一号码头(水泥厂旁)等重点区域进行常态化巡查, 不定期开展岸上管控集中整治行动。福鼎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关于落实海上海上养殖综合治理岸上整治(轮巡)工作的通知》,由分管领导带队深入海域澳口、滩涂、码头等重点区域及渔需品经营主体等开展执法检查。多次与工信、海洋渔业等部门开展清港行动等联合执法检查。福安市市场监管局结合海上渔船安全治理工作,逐一排查关停的木制渔排、养殖泡沫球和石料等非法制造加工企业(点),检查是否存在重新恢复生产情况。霞浦县市场监管局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各辖区市场监管所开展岸上巡查整治工作。

  (二)无照经营船舶修造厂(点)专项整治工作:沿海四个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根据辖区监管实际,制定了具体整治方案,成立了相应领导机构,对辖区内船舶修(改、建)厂、点进行摸底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无照经营船舶修(改、建)厂、点,依法予以严厉查处。今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配合工信、海洋与渔业、公安、交通运输、海事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次数58次,排查经营户226户次,责令整改6户次,发现无照经营的船舶修造厂(点)1户,已整改到位。

  福安市市场监管局结合船舶拆解行业取缔及转型转产,组织力量,对辖区内船舶修造厂(点)进行全面排查,并登记造册,对辖区有涉及使用特种设备的船舶修造厂(点)进行重点监管,立案查处3起涉嫌使用不合格特种设备船舶企业,结案一起,罚没款3.5万元。福鼎市市场监管局多次与工信、海洋与渔业、公安海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今年4月,依法取缔了联合执法发现的太姥山建国码头无照船舶修造点。蕉城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各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船舶修造厂(点)进行全面排查。同时积极配合工信、海洋与渔业、海事等部门及地方政府组织开展船舶修造联合执法检查。霞浦县市场监管局积极参与联合执法检查,配合工信、海洋与渔业等部门,对未取得审批的经营者,依法依规予以查处,从源头上杜绝无照经营船舶修造厂(点)。目前,已立案1起涉嫌无照从事船舶修造案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岸上整治工作主要是部门与乡镇、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不够,日常监管受地域所限,存在盲点。无照经营船舶修造厂(点)专项整治工作仍存在有沙滩非法泡沫船修造点以及非法修造“三无”船舶行为,群众宣传教育引导工作不够。

  三、下阶段工作意见

  (一)加强组织落实。要积极向当地政府请示汇报整治工作,取得政府的重视与支持,加强政府领导。深入研究分析辖区监管实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推进落实整治工作。

  (二)保持高压态势。要定期不定期组织执法力量对辖区内已经关停的木制渔排、泡沫球和石料等非法生产加工企业(点)以及无照经营船舶修造厂(点)进行“回头看”,逐一排查,及时发现查处新的违法违规生产加工行为,防止非法经营行为死灰复燃、反弹回潮。

  (三)提升整治成效。要加强联动,强化联合执法,采取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做到常态化监管,做好依法查处以及劝导劝退工作。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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