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210-0201-2022-00081
  • 发文字号: 宁市监〔2022〕177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2022-08-25
  • 标    题: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新形势下发挥个体私营企业协会作用助推个体私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新形势下发挥个体私营企业协会作用助推个体私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宁市监〔2022〕177号
发布时间:2022-09-06 16:25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现将《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新形势下发挥个体私营企业协会作用助推个体私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闽市监综〔2022〕197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措施和要求,请结合实际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个体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个私协会)是服务个体私营企业发展的重要社会组织。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从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鼓励和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决策部署的战略高度,深刻理解《意见》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深刻认识个私协会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有效作为。

  二、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把个私协会工作纳入市场监管工作大局,作为服务个体私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依托,把个私协会组织、机构和工作队伍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协会未进行换届的,要及时组织进行换届;对于注销机构的,要积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尽快恢复设立,对于无在编人员的,要明确专人负责协会工作,确保个私协会工作正常运转。

  三、加大管理指导力度。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对标总局、省局要求,指导个私协会充分利用紧密联系个体私营企业的优势,在政治引领、服务发展和社会协同治理等方面进一步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要不断加强对个体私营企业及从业人员的政治引导和思想教育,不断扩大“小个专”市场主体党的组织和工作“两个覆盖”,使党建工作、协会工作与企业发展同频共振、互促共进。要指导个私协会提升服务水平,创新服务方式,积极帮助个私经营者解决发展难题,助推个体私营企业不断创新发展;要指导个私协会广泛宣传政策法规,引导个体私营企业守法经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并在实际工作中抓好落实。对具体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市局报告。

  附件:1.《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新形势下发挥个体私营企业协会作用助推个体私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2.《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新形势下发挥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作用助推个体私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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