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210-0501-2022-00083
  • 发文字号: 宁市监〔2022〕180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2022-08-30
  • 标    题: 宁德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2年宁德市“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宁德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2年宁德市“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宁市监〔2022〕180号
发布时间:2022-09-06 16:36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东侨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等21个部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发〔2022〕76号)部署,我局制定了《2022年宁德市“质量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宁德市“质量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不断提升各行业质量水平,推动经济加快恢复发展,促进质量强市建设,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22年9月在我市开展“质量月”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推动质量变革创新,促进质量强国建设

  二、活动时间

  2022年9月份

  三、活动安排

序号 

活动内容 

活动时间 

牵头 

部门 

协助部门 

1

制作、群发“质量月”公益宣传手机短信10000条

9月1日-2日

质量发展科

 

2

组织企业参加省局举办的第三期首席质量官及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企业公益培训

9月

质量发展科

各县局

3

举办2022年度福鼎白茶企业首席质量官公益培训

8月23日-26日

质量发展科

福鼎市市场监管局

4

在线访谈

9月

质量发展科

 

5

质量月宣传

9月

质量发展科、办公室、

科信科

 

6

违法广告随手拍活动

9月

广告科

 

7

过度包装、定量包装净含量监督检查

9月

计量科

各县局

8

能源计量审查

9月

计量科

各县局

9

企业能源计量人员计量技术与管理培训

9月

计量科

计量所

10

开展电梯安全宣传周活动

9月

特种设备科

 

11

“八闽行”质量技术帮扶

9月

质量监督科

 

12

网络餐饮监督检查

9月

网监科

 

13

开展进社区养老诈骗宣讲活动

9月

反垄断科

 

14

开展食用农产品安全快检活动

8月-9月

食品安全抽检检测科、市食药检中心

 

15

2022年下半年宁德市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

9月

信用监管科

市人社局、商务局、统计局

16

举办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审核业务培训班

8月18日

认证检测科

 

17

福鼎白茶小微企业认证提升行动

9月

认证检测科

 

18

秋季校园食品安全检查

9月

餐饮科

 

19

开展食品安全责任约谈会

9月

食品生产科

 

20

开展“线下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

9月

消保科

 

21

开展“宁德大黄鱼”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标志申报工作

9月

商标科

 

22

知识产权保护和运营实务培训

9月

知识产权科

各县局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发挥好牵头作用,联合相关主办单位,明确活动目标,制定工作方案,做好活动策划和组织实施。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开展全国“质量月”活动与打通产业循环、促进扩大内需、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结合起来。以质量手段为企业纾困、助企业发展,为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提供质量支撑,以质量领域的实绩实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三)创新形式,务求实效。坚持活动重心下移,积极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活动,鼓励充分利用互联网等资源,线上线下结合开展主题活动。发挥“质量月”活动影响力,在全社会掀起建设质量强市的热潮。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市局各有关科室、直属机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简朴、高效开展活动,把工作落到实处。坚持企业、群众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干扰企业、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严禁借活动名义向企业摊派收费、搭车收费。要严格遵守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和本地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确保活动安全有序。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并将有关活动情况、典型案例、图片及视频于10月8日前报送市局质量发展科。(联系人:陈丽珠,联系电话:2225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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