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210-0200-2023-00017
  • 发文字号: 宁市监〔2023〕45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2023-03-28
  • 标    题: 宁德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宁德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宁市监〔2023〕45号
来源: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4-07 15:50

市市场监管领域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领域联席会议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宁政文〔2019〕194号)精神,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制定了《2023年度宁德市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科学实施抽查检查

  在市场监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是适应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需要。各牵头单位要根据年度抽查《计划》,组织发起部门联合抽查,配合单位要积极参与联合抽查,确保抽查任务完成,推动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部门联合监管常态化。各县(市、区)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统筹制定本年度抽查计划,抓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要将企业信用风险状况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结合,合理确定监管重点、监管措施、抽查比例和频次,推动从无差别、粗放式监管向差异化、精准化监管转变。

  二、全面完善“一单两库”建设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对已建立的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未建立抽查事项清单的部门,要尽快建立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县级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牵头统筹建立和完善本辖区统一的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同时,要依法依职责,完善与部门职责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库,并根据变动情况,对“两库”进行动态维护管理。

  三、推广统一监管工作平台

  省市场监管局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为依托,建设全省统一的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政务外网,http://59.204.14.206:8070/msip-portal/#/openLogin),平台将逐步与“互联网+监管”平台全面对接,为抽查检查、结果集中统一公示和部门联合抽查等综合运用提供技术支撑。各单位要积极使用省级平台开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减少平台之前数据互联互通、涉企信息归集的限制。各单位如果使用自有系统开展联合抽查的,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归集到部门协同监管平台进行公示。

  附件:2023年度宁德市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宁德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3年3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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