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210-0200-2023-00032
  • 发文字号: 宁市监〔2023〕91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2023-05-10
  • 标    题: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知识产权服务专项行动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知识产权服务专项行动的通知
宁市监〔2023〕91号
发布时间:2023-05-22 15:47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为深入实施《福建省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实施方案》以及《福建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激励和保护创新的作用,根据省局统一部署安排,今年我局将继续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服务体系”为主题,聚焦创新主体需求,充分整合服务资源、丰富服务内容、优化服务供给,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水平管理,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统筹抓好《关于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任务落实,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交流。加大知识产权服务主体培育,指导推进宁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做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申报工作。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引导服务机构健康规范发展。

  (二)开展知识产权服务赋能创新发展行动。充分利用“知创宁德”平台及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网点,组织开展专利集中审查、专利审查“高速路”、商标优先审查等政策宣讲,引导和支持企业在国内外形成更多技术含量高、应用前景好、市场竞争力强的知识产权。落实《关于知识产权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交的符合宁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审查范围的专利予以优先审查。加强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工作的宣传和指导,组织企业通过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备案一批知识产权竞争力较强的专利密集型产品。

  (三)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助力产业安全行动。完善专利导航服务创新主体的对接机制,聚焦锂电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组织实施一批专利导航项目,提升企业研发成效和专利布局质量。组织相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面向我市“四梁八柱”产业、“8+1”特色产业以及行业龙头企业提供便利化、高质量的指导和服务,支持产业链和创新主体挖掘培育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的高价值专利,推动专利与技术标准融合,形成一批标准必要专利。

  (四)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促进成果转化行动。全面推进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和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组织指导我市高校院所、企业积极参与试点。持续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建立融资需求项目数据库,引导金融机构面向入库企业开展质押贷款指导服务。强化“政企银保服”联动,开展专场对接服务活动,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宣讲和融资产品推介力度,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增量扩面。落实知识产权质押贴息补助,加速企业知识产权价值变现。依托“知创宁德”搭建知识产权线上展示交易平台,集中发布知识产权供给信息,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五)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品牌价值提升行动。高价值推进区域商标品牌建设,重点挖掘我市“千企千标”企业品牌和“百城百品”区域品牌。持续推进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总结凝练区域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经验模式,宣传展示地理标志运用促进成效。加强对已纳入第一批地理标志重点联系名录的地理标志联系指导,持续推进建设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特色商标品牌指导站。

  三、时间安排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10月26日。

  (二)阶段任务

  1.前期部署(即日起至5月31日)。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开展企业需求调研,广泛征集企业遇到的知识产权问题和困难,形成需求清单(附件1)。

  2.开展活动(6月1日至10月20日)。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和区域创新主体需求,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自行组织开展本地知识产权服务专项行动。市局将充分协调“知创宁德”、保护中心等优质服务资源,加强对各县(市、区)的指导和支持,形成资源共享、互动交流。

  3.中期评价(8月)。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工作开展情况,对活动进行中期小结,梳理创新做法和先进经验,于8月15日前报送至少1篇典型案例材料(附件2),市局将择优向省局推荐遴选。

  4.活动总结(10月21日至10月26日)。全面梳理总结2023年知识产权服务专项行动成效及经验,并于10月26日前将书面总结和成效汇总表(附件3)报送市局知识产权科。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落实。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责任到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任务。要加强沟通,主动作为,提升活动质量和成效。

  (二)创新活动形式。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整合利用各类知识产权在线资源,通过网课、直播、社交软件等多种方式进行在线互动,进一步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总结活动经验成效和典型事例,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官方网站等平台,加强宣传推广,扩大宣传效应,增强活动影响力。

  附件:1.需求清单

      2.优秀案例推荐表

      3.活动成效汇总表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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