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210-0200-2023-00041
  • 发文字号: 宁市监〔2023〕123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2023-06-14
  • 标    题: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德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德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的通知
宁市监〔2023〕123号
来源: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6-20 16:37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财政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市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的部署要求,持续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推动专利权质押融资增量扩面,促进专利转化运用,根据《福建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行〔2021〕9号)、《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的通知》(闽市监办〔2023〕40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3年度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贴息的企业应为宁德市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微企业;

  (二)企业以自有专利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且在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还清贷款的;

  (三)企业用于质押的专利应为企业拥有自主专利权的专利,法律状态明确有效,且与企业生产的产品具有相关性;

  (四)专利权质押合同应与贷款合同存在关联性。专利权质押合同签订时间应比贷款合同签订时间早,且应在专利权质押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专利权质押登记程序。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

  1.通过办理专利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或在政策性担保机构担保下获得专利质押贷款的,由企业直接申报,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推荐,上报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通过其他方式获取专利质押贷款的,为简化贴息程序,采取企业委托贷款银行经办机构申报,贷款银行省级机构审核推荐。由贷款银行经办机构申报的,无需提交材料至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网上申报系统地址: https://lead.fjsippc.com/,进入“公共服务”菜单下的“政务服务”模块,进入“福建省专利质押贴息管理服务系统”。申报时间:2023年5月30日-2023年6月30日 (相关操作请在工作日时间8:00-18: 00进行)。

  (二)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内容:

  (1)《福建省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表》原件(申报系统可下载)加盖公章;

  (2)企业委托书、企业专利实施情况表原件加盖公章;

  (3)企业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4)专利权质押合同、贷款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银行放款、还贷和利息支出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保单或担保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材料⑴待初审通过后,请申报用户登录申报系统下载带有水印申报书。

  材料(2)(3)请在申报指南页面(网址: https://lead.fjsippc.com/public-services/gov/guide/15/d)下载模板打印。

  注:系统附件上传只支持PDF格式!

  2.申报材料提交对象

  由企业直接申报的,需提交材料(1)、材料(3)-(6)。上述材料均需提交纸件一式一份,同时在申报系统中提交盖章扫描电子件。

  由企业委托贷款银行经办机构申报的,需提交材料(1)-(5)。其中:材料(1)待初审通过后,由各银行经办机构下载带有水印申报书并盖章,材料(2)(3)由企业提供给贷款银行。

  (三)材料报送

  1.贷款银行经办部门、企业要认证填报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申报信息,待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从系统下载申报材料(带水印),打印盖章后报推荐单位汇总。(纸质材料要与上报系统材料保持一致,未上传系统的材料,视为无效件,不予受理)

  2.县区推荐企业完成网络申报并通过系统审核后,请将纸件申报材料胶装后一式一份送至所在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同级财政部门,对本辖区申报项目进行认真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推荐函,并于7月10日之前,将本辖区企业申报材料纸件一式一份及推荐函、申报贴息明细情况汇总表报送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地址:宁德市东侨区正大路13号706室)。

  三、贴息方式及比例

  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采取企业还贷后给予一次性核拨的办法,贴息比例为2022年12月一年期LPR利率(3.65%)的20%,实际利率低于3.65%的按实际利率计算。办理专利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或在政策性担保机构担保下获得融资的小微企业,按一年期LPR(3.65%)的50%比例贴息。贴息时间从计算贴息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年,每家企业享受累计贴息总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四、联系电话

  1.业务咨询联系人:陈晶晶,联系电话:2250961;

  2.用户注册、申报系统操作咨询联系人:黄雄杰,联系电话:0591-63071785 。

  附件: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情况汇总表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德市财政局

2023年6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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