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210-0200-2023-00066
  • 发文字号: 宁市监〔2023〕216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2023-09-20
  • 标    题: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专利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专利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宁市监〔2023〕216号
来源: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9-22 09:29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根据《宁德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明确2022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宁德市支持范围和标准的通知》(宁市监〔2022〕259号)以及《宁德市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宁市监〔2022〕268号)规定,我局拟组织开展2023年专利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宁德市行政区域内登记的企业法人,且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2.投保专利应为有效专利,且未出现侵权诉讼纠纷。投保的险种为专利执行保险或专利被侵权损失险等;

  3.本年度申请补贴资金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起保日在2023年9月30日后的专利保险补贴申请延至次年受理。

  二、申报材料

  (一)专利保险补贴申请表;

  (二)保险单复印件;

  (三)保险费发票和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

  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材料应按顺序装订并逐页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三、政策依据

  (一)《宁德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明确2022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宁德市支持范围和标准的通知》第七点:对企业购买知识产权保险,险种涉及专利执行险、专利被侵权损失险的,按照50%比例给予保费补贴,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1万元。

  (二)《宁德市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九条:对我市企业购买知识产权保险,险种涉及专利执行险、专利被侵权损失险的,按照50%比例给予保费补贴,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1万元。

  四、申报方式和时间

  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紧组织申报工作,并于2023年10月13日前将纸质申请材料报送至市局知识产权科。

  联系人:林书航,联系电话:18705909392。

  附件:宁德市专利保险补贴资金申请表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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