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210-0200-2023-00068
  • 发文字号: 宁市监〔2023〕224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2023-10-08
  • 标    题: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集体用餐配送企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集体用餐配送企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宁市监〔2023〕224号
发布时间:2023-10-23 14:48

各县(市、区)及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今年秋季开学以来,我市连续发生2起学生集体用餐配送企业因食品安全等问题,引发社会舆情事件。为进一步规范校外供餐企业经营行为,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现就进一步加强学生集体配送企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要以此次舆情事件为鉴,举一反三,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强化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企业食品安全监管,做到全覆盖;并按照《福建省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要求,加大日常检查频次,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地要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监督管理规定》要求,督促学生集体用餐配送企业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对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食品安全舆情事件的,要将依法约谈企业法定代表人。

  三、突出重点时段。结合每年春秋两季开学,组织开展包括学生集体用餐配送企业在内的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按照《福建省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指南》要求,针对学生集体用餐配送企业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制作、餐具洗消、环境卫生、供餐送餐能力等环节,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四、强化专项抽检。要结合每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任务,以学生集体用餐配送企业为重点对象,以粮食加工品、食用油、熟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速冻食品、餐饮具等食品为重点品种,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抽检监测;对抽检不合格(问题)食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加强部门协作。加强与教育部门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及时核查处置社会舆情和学生家长反映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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