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210-0200-2024-00008
  • 发文字号: 宁市监〔2024〕34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2024-03-25
  • 标    题: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企业贯标认证和专利促进运用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企业贯标认证和专利促进运用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宁市监〔2024〕34号
发布时间:2024-04-12 15:43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为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专利运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创造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根据《宁德市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宁市监〔2022〕268号)文件精神,市局组织开展宁德市2023年度企业贯标认证和专利促进运用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贯标认证奖励

  (一)申报主体

  在我市注册的各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

  (二)奖励范围和金额

  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各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3万元的补助。

  (三)应提交的材料

  申报企业填写《宁德市企业贯标认证奖励申请表》,并提交以下佐证材料:

  1.营业执照;

  2.各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认定文件;

  3.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二、企业专利促进运用奖励

  (一)申报主体

  专利权人或第一专利权人为在我市注册的中小微企业。

  (二)奖励范围和金额

  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2023年专利申请5件以上且发明专利授权不少于2件,年度实际纳税额2万元以上的中小微企业(免税企业除外),择优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万元奖励,用于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有效期内各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除外。

  (三)应提交的材料

  申报企业填写《宁德市企业专利促进运用奖励申请表》,并提交以下佐证材料:

  1.营业执照;

  2.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和专利授权证书首页;

  3.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4.2023年企业营业收入证明和社保缴纳人数证明;

  5.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制度)。

  上述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所在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对申报企业材料进行初审把关,签署推荐意见,并于2024年4月18日前将推荐函、所推荐企业的申报材料(纸件和电子件)报送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电话:0593-2250961),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宁德市企业专利促进运用奖励申请表

      2.宁德市企业贯标认证奖励申请表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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