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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创建无传销示范社区活动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20-08-06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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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根据省市场监管局2020年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巩固近年来我市创建“无传销县(市、区)”活动成果,持续深入开展打击防范传销工作,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营造文明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创建无传销示范社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打击传销已作为对各县(市、区)年度综治考评的一项常态化工作和“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延伸打击范围。为了进一步落实社区属地责任、消除传销监管盲区,今年在巩固“无传销县(市、区)”“无传销示范点”创建成效基础上,通过创建无传销示范社区的方式,将创建工作向村居延伸,各县(市、区)至少确定1个社区作为创建单位,其中,蕉城、东侨要确定2个社区作为创建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可以选择前期已参与创建无传销的社区进行巩固提升,也可以选择曾有涉传涉老聚集、投诉的社区作为创建对象,以期实现以点带面、促进长效的目的,提高创建工作预期效果。通过示范创建活动,切实达到社区内无传销组织、无传销人员、无传销窝点、无传销活动的工作目标。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应于8月10日前将创建无传销示范社区名单报市市场监管局反垄断科。(见附件1)。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可以通过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创建工作方案等方式,引导社区重视创建工作,并将创建工作列入社区议事日程,纳入文明创建和综治(平安建设)范畴,定期评估。同时,建立健全打击传销工作机制,明确社区支部书记、主任为打击传销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具体负责联系相关监管部门开展与打击传销有关的工作。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加强对社区创建工作的日常指导,及时研究部署和协调解决打击传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有条件的给予创建社区一定的经费支持。

  (二)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工作职责。社区除了教育、引导居民远离、拒绝传销外,要重点加强对出租房屋的管理,要求房东出租房屋要向社区报备,社区要进行登记造册,对人员异常流入的要向辖区派出所报告、报备。涉嫌从事传销活动的及时报告辖区市场监管、公安部门。

  (三)强化宣传教育,提高警示效果。坚持打防结合,坚决遏制传销行为。社区要建立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机制,针对重点部位、重要环节、重点人群,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活动。要通过社区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现场讲解或短信、微信群发等方式,提高宣传教育覆盖面。要通过制作并派发“致房屋出租户”“致商家”“致大中专学生”“致村居民”4封打击传销公开信,提高宣传教育知晓率,以不断提高居民抵制和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要依托社区建立打击传销工作志愿者队伍,形成全社会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全力挤压传销活动空间。

  三、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从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文明和谐稳定的高度,提高对开展创建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要在近年来创建无传销工作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再接再厉,以社区为点,持续重视和深入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要充分发挥打击传销工作综治考评、文明城市评选和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重要抓手的作用,积极宣传,主动汇报,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强力支持,建立完善党委政府主导,市场监管、公安、政法委、宣传、网信、商务、教育、人社、民政、财政、地方金融、法院、检察院、通信管理、人行、银保监、税务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属地联防联控严打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打击传销属地责任,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加强网络监测。当前,我市部分地方仍有零星的传统聚集式传销活动,全面取缔任务仍然艰巨。要通过开展创建活动,真正发挥社区的积极性和落实社区的属地责任,彻底将盘踞在社区内的传销活动起跑。目前,网络传销仍呈高发、多发态势,社会危害性突出。各地既要打击传统聚集式传销不放松,又要积极防范整治网络传销。要持续深入落实国家总局打击整治网络传销“四步工作法”,密切关注网络传销舆情动态,强化监测预警和风险隐患排查,按照抓早打小的原则,及时发现线索,稳妥处置,有效打击,切实做到预警在先、防范在先、处置在先,力争把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积极探索无传销网络平台创建工作,推动创建无传销示范点活动取得更广泛、更深入的成效。

  三要加强督导检查。市市场监管局将适时开展对创建活动的督查指导,重点加强信息收集与分析研判,加强信息报送与对策研究。同时,加强工作调研和工作交流,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和好做法,通过树立标杆,有效发挥示范效应,由点带面,促进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四要抓好验收考核。11月20日前,市市场监管局将组织指导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做好创建示范社区考评工作。结果将作为各县(市、区)2020年打击传销综治考评的重要依据。

  附件:1.2020年宁德市创建无传销示范社区名单

        2.2020年创建无传销示范社区评估细则

        3.2020年宁德市平安建设(综治工作)打击传销考核项目考评标准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