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注册审批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21-04-21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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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现将《2021年注册审批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1年注册审批工作要点

  2021年全市市场监管注册审批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四届十三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并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开拓创新为动力,以服务市场主体为导向,推动经济持续恢复和高质量发展,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大程度激发市场主体内生活力,助推我市高质量发展超越。

  一、持续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

  (一)持续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夯实开办企业“一窗通办、一日办结”政务服务各项工作举措和制度规范,巩固改革成果。进一步整合企业开办事项服务资源,不断深化线下“一窗通办”和线上“一网通办”融合,实现线上一表填报、线下一窗领取办件,企业开办时间切实控制在1个工作日内。

  (二)持续推进个体工商户全程智能化登记。切实抓好个体工商户全程智能化登记的推广应用工作,为创业投资者就近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助查重、自助登记、自助打照等自助式服务。开展个体工商户名称行业与标准化经营范围对应梳理工作,持续提升个体工商户全程智能化登记便利度。丰富个体工商户登记模式,推动实现“网上办”“自助办”“掌上办”等多渠道办理。

  (三)持续推动许可审批业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认真贯彻《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贯彻落实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2021〕26号),做好全市市场监管部门18项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事项落实落地工作。积极探索“异地代收代办” “多地联办” 等业务模式,进一步优化事项办理流程,提升办事群众获得感。

  (四)支持开展“证照同办”等套餐式服务改革。持续推进“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开展市场监管领域“证照同办”审批改革,实现群众办事“跑一个窗口、办多个事项、领多个证照”,提升企业办事创业便利度。支持先行先试,探索市场监管领域“一业一证”、平台经济登记便利化等改革举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二、深化推进各项商事制度改革

  (五)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工作部署,2021年底前在全市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逐项细化市场监管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取消审批、改为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力争达到100项以上。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对于“证照分离”改革后,符合条件的行政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有序纳入“多证合一”改革范围。

  (六)加大住所与经营场所登记改革力度。全面推行“一照多址”,除分支机构和个体工商户外,市场主体在其住所所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划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允许该市场主体办理多个经营场所登记,免于办理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深化“一址多照”和集群注册登记改革。

  (七)持续推进企业名称登记改革。贯彻落实《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名称与设立登记合并办理。探索建立“企业承诺+事中事后监管”自主申报模式,减少“近似名称”人工干预。

  三、持续推动许可审批制度改革

  (八)优化食品药品经营审批。优化药店开设审批程序,对申请开办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试行食品经营连锁企业“申请人承诺制”,对符合一定条件的食品连锁经营企业可提出“申请人承诺制”申请,经市场监管部门审查通过后,对新开设门店免予现场核查,直接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九)承接好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下放工作。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部分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的通告》,做好乳制品、酒类(白酒、食用酒精)、食品添加剂、其他食品等4类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下放的衔接和落实工作,提高审批质量和审批效率。

  四、扎实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

  (十)持续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严格执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登记。继续支持和引导2020年以前设立的存量外商投资企业,在《外商投资法》实施后五年过渡期内,按照《公司法》等规定做好相关变更登记工作。积极配合商务部门落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

  (十一)持续优化注册审批服务。以企业诉求为导向,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拓宽办事渠道,持续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认真践行“马上就办”,全面推行“网上办、寄递办、预约办”。以开展“服务之星”“党员先锋岗”等评优评先活动为载体,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塑造优质服务窗口形象。

  (十二)持续完善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办事指南。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的要求,继续推进办事指南“五级十五同”工作,不断更新、优化,以适应业务工作开展的需要。

  (十三)加强电子证照的生成和应用。认真开展电子证照工作,做好纸质证照电子化工作,确保所有纸质证照按照要求生成电子证照。同时,在办理审批业务过程中,对于系统能够感知提取的电子证照,严格按要求提取,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证照复印件。

  (十四)强化部门配合协作。围绕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加强与发改、商务、公安、人社、税务等部门沟通协调,及时了解改革工作动态及部门意见建议,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改革合力,共同推动商事制度改革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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