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现将《2021年度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细化措施,抓好落实,推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1年度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时期开局之年,也是开启新时代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新局面的关键之年。2021年,全市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市党委、政府和省局、市局相关决策部署,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为主线,以深化公平竞争审查为抓手,切实履行反不正当竞争、公平竞争审查、反垄断、规范直销和打击传销职能以及反走私、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综合治理、扫黄打非等牵头职责,不断增强竞争治理能力和监管效能,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围绕民生重点,开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2021利剑行动”
1.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工作。结合实际,部署利剑行动方案,强化竞争执法。重点聚焦商业促销、互联网刷单炒信、疫情防控物资出口企业、医药购销与医疗服务等领域,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强线索挖掘、研究,完善案件线索交办、指导、督办机制,并将案件查办情况作为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竞争部门年度绩效评估重要参考指标。全力配合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加大对反不正当竞争类案件的查办力度。
2.积极参与反垄断监管工作。加强案件线索的排查,推动市、县两级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部门积极参与反垄断案件办理,对发现或上级交办的案件线索及时抽调人才库里的执法人员参与调查取证。试行每半年重点对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教育、交通运输等传统垄断行业以及新兴行业、平台经济、互联网领域加强梳理排查,重点排查限制竞争、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构成立案条件的及时组织查处。
3.强化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通过引导签署行业自律协议、发布自律章程、开展约谈等,建立健全行业自律规范和行为约束机制。依法对互联网平台公司,特别是业内具有优势支配地位的平台在日常运营、制度规范方面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管。
4.强化公平竞争法治意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对各类企业主体,特别是互联网企业,开展竞争类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作用,通过签署行业自律协议、发布自律章程等,引导经营者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5.建立市级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人才库。切实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主要从综合执法支队、大队、市场监管所和市县两级公平竞争、网监、广告、信用监管、法规等部门选定人员作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办案专班人员,负责或参与重大案件的查办。
二、围绕发展重点,开展维护知名企业合法权益“护航行动”
6. 加大商业秘密保护力度。通过制定商业秘密保护指引等措施,加强对我市重点行业、中小企业等商业秘密保护的宣传、指导,着力培育一批商业秘密保护示范企业。力争在省局的大力支持下培育产生省级或国家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企业。积极呼应企业诉求,加大对侵犯商业秘密案件查处力度,并尝试对商业秘密损害赔偿纠纷提供行政调解服务,激发企业创业创新,维护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创新成果。
7.大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重点加强我市行业领军企业、老字号企业、科技密集型企业等市场主体商业标识、企业字号等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市场混淆行为。加强排查摸底,并结合企业诉求,对已经产生市场混淆效果的违法行为立即责成整改或查处,对发生在我市辖区外的违法行为,通报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协助查办。
三、围绕日常重点,不断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和提升监管效能
8.全面深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一步发挥公平竞争审查联席办公室作用, 通过建立完善抽查、通报、考核、重大政策措施会审等制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刚性约束和制度权威。一是建立“双审查”机制。对以市政府名义或标明“经市政府同意”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严格落实“双审查”机制,先要由起草部门进行公平竞争自我审查,提供审查书面结果,再经司法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否则不予出台。二是实行定期抽查通报机制。安排专人或委托专家、评估机构等第三方机构对各级政府各部门政策措施或阶段性专项措施进行抽查,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社会反映强烈或问题明显的进行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对去年抽查发现的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涉嫌存在问题的文件将采取逐一发函要求作出说明和提出整改的要求,对没有正当理由,整改不到位或拒绝整改的进行立案调查,形成抽查制度规范化、常态化。三是创新培训模式。针对各地各部门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等情况,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方式进行培训,并扩大受训范围,提高培训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操性,促进全市各级各部门审查业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适时召开全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进行交流部署。
9.持续推进打击传销工作。对传销活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继续开展创建“无传销示范社区(村)”活动,切实落实打传属地责任。探索“无传销网络平台”建设。积极开展打击防范传销宣传教育活动,夯实防范传销进校园、进社区等基础工作,不断创新丰富载体,提高人民群众识别、抵制新型传销的意识和能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打击传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会同公安机关组织开展2021年打击传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
10.规范直销市场秩序。坚持监管与服务发展并重,以查处直销企业及其经销商虚假宣传、传销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强化执法办案与风险防控。加强对直销企业的日常监管和行政指导,及时核查处理投诉举报及相关舆情,有效防范化解行业风险。督促引导直销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充分发挥直销对保就业的正面作用,认真落实总局鼓励支持直销业规范健康发展的举措,为实现国内大循环提供积极力量载体。
11.注重发挥中心城区监管执法工作的示范带动作用。尝试将中心城区两个市场监管局作为检验、深化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的第一现场。对部署的专项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带头在中心城区进行示范检查、现场监管,对发现的案件线索及时交办执法单位进行查办。
12.积极履行反走私、反电信欺诈、打击非法集资、扫黄打非等本局牵头职责,有效发挥综合治理监管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