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6部门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宁德市企业 “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21-09-22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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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人社局、商务局、统计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人社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的实施意见》(宁政文〔2019〕194号),不断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助力复工复产、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2021年下半年福建省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市监信〔2021〕147号),宁德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人社局、统计局、商务局、宁德海关等6部门决定开展2021年下半年全市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1年9月1日至12月10日

  二、抽查对象

  (一)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

  经随机抽取确定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作产品等涉及重点领域的相关企业。

  (二)各联合抽查部门所监管领域和行业企业

  经随机抽取确定的从事流通环节野生动植物交易、专利代理机构、商标印制和代理服务、劳务派遣企业和劳务派遣用工单位以及出口商品生产企业、境外投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以及外商投资企业等。

  (三)其他重要行业

  经随机抽取确定的住宿业和餐饮业企业(含宾馆和旅店业)、商场超市。

  三、抽查内容

  各联合抽查部门依据本部门监管职责、年初抽查计划和抽查事项清单,以及随机抽取企业的行业和经营属性等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抽查内容事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企业相关生产经营行为。根据待检查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生产经营、服务行为等检查事项。应包括以下内容:

  1.对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产品检验、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等情况检查。(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

  2.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资质、生产过程控制、委托加工情况、产品检验等情况检查。(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

  3.对食品销售者(包含特殊食品销售)的经营资质、食品标签、人员管理、执行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的检查。必要时对销售食品质量进行抽检。(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

  4.对餐饮服务业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人员管理、环境卫生、食品采购加工、设施设备、餐饮具洗消等情况检查。(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

  5.对药品零售企业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根据需要,可抽检相关产品。(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

  6.农集贸市场、宾馆饭店、商场超市等是否存在非法野生动植物交易行为。(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

  7.专利代理机构是否符合执业许可条件;机构合伙人、股东、法人代表是否符合规定;机构是否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制度和运营制度等情况;专利代理师是否符合执业条件并履行备案手续;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情况,以及设立、变更、注销办事机构情况等。(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

  8.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从事包装装潢印制品印刷的市场主体是否有包装装潢印制品的经营范围;是否按规定填写《商标印制业务登记表》;是否对商标印制人委托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商标图样进行核查;印制的注册商标图样是否与商标注册证上的商标图样一致;商标标识印制完毕,是否在15天内提取标识样品,连同《商标印制业务登记表》、《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商标印制授权书复印件等一并造册存档等。(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

  9.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所)查验商标代理机构是否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的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对每家商标代理机构各抽查1-2份商标代理委托书及相应的商标受理通知书,查看是否超过委托范围或未经委托代理商标注册等违法行为。(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

  10.劳务派遣企业和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劳务派遣企业主要抽查年度经营状况、经营范围是否超出行政许可、与派遣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否低于两年、是否把注册资金抽调而少于200万元、是否存在违法派遣员工、是否依法足额为被派遣员工缴纳社保费等相关情况。劳务派遣用工单位主要抽查是否有在非“辅助性、替代性、临时性”岗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是否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是否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向被派遣劳动者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由市人社局负责指导)

  11.从事境外投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经营行为合法合规情况。(由各部门联合负责指导)

  12.出口商品生产企业: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注册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核查;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督管理核查;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抽查检验;出口化妆品生产企业核查;出口备案食品生产企业核查。(由宁德海关负责指导)

  13.宾馆、旅店取得许可证及治安安全情况的检查。(由市公安局负责指导)

  14.其他相关的企业经营行为及配合事项的检查。

  (二)企业年报公示信息。对企业2020年度年报公示信息中企业登记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检查。(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

  对企业年报公示中统计事项进行监督检查。(由市统计局负责指导)

  对企业年报公示中社保方面信息的监督检查。(由市人社局负责指导)

  对海关管理企业年报公示信息中涉及海关相关信息的检查和企业登记、备案和许可事项是否持续有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由宁德海关负责指导)

  对涉及外商投资企业信息报告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由市商务局负责指导)

  (三)企业登记、备案和许可事项。对待检查企业的相关事项办理登记、备案和许可,及该事项是否持续合法情况进行检查。(由市场监管部门及各相关部门依职能负责)

  (四)开展“1+X”专项督查。对抽查对象中属于内资企业的宾馆饭店、商场超市等在2021年1月-6月期间的相关经营行为及其提供的会计凭证、财务报告以及其他会计科目资料进行检查,依职权检查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或党员干部个人是否存在奢侈消费、定点消费、使用公款定期支付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

  四、时间安排

  本次联合抽查从2021年9月1日开始至2021年12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部署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

  根据省市场监管局部署,本次全市共抽查企业1355户,确保全年抽查企业达到2020年度企业实有数的3%。市市场监管局将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公示系统)进行随机抽查。抽查中将结合企业不同信用风险分类状况,对诚信守法企业降低抽取比例,对违法失信企业有针对性提高抽取比例。抽查结束后,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派发,由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检查。

  1.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行业、领域的行业企业,共抽取974户。

  2.各联合抽查部门所监管领域中守信、信用一般企业,按10%比例抽取,抽取126户。

  3.各联合抽查部门所监管领域中失信、严重失信的企业,按50%抽取,抽取144户。

  4.“1+X”专项抽查,共随机抽取111户。

  (二)集中检查阶段(10月8日至11月20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要明确每一类企业的具体检查项目、程序、方式、标准及要点等注意事项和工作要求,尽快制定检查工作计划,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状况,灵活采用有效的检查方法,按序时进度开展检查,确保11月20日前完成集中检查工作。要认真按照《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等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程序与要求,依法规范实施检查,增强检查实效。各级检查组要按照检查结束之日起20日内公示检查结果的要求,在检查结束后尽快综合形成最终检查结论,由各部门检查人员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录入和公示检查结果。

  (三)总结完善阶段(11月21日至12月10日)

  各县(市、区)联合检查组要抓紧做好检查资料、立案调查移交、立卷归档等所有后续工作。要认真回顾本地区开展联合抽查工作情况,总结提炼经验,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改进措施。各县(市、区)参与联合抽查部门要按照对口原则,于12月10日前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总结材料和统计表(附后),分别报送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人社局、商务局、统计局。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开展部门联合抽查是深化“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的实际行动,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落实的重要举措,也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对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

  (二)加强组织协调。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要充分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加强对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分工,形成合力。各部门要严明工作纪律、群众纪律、保密纪律,在检查中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不得接受企业宴请,不得接受企业赠送的礼品,不得干预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做好沟通保障。要畅通信息渠道,加强联络沟通,主动配合,密切协作。上级部门要及时掌握各地抽查工作进展情况,做好对下级对口部门的指导、督促工作,推动抽查工作深入开展。要统筹调度执法车辆,保障检查组执法用车。要加强探索创新,不断健全联合抽查工作制度、机制和模式,推进跨部门联合抽查制度化常态化,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水平。

  附件:2021年下半年全市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统计表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德市公安局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德市商务局

  宁德市统计局 宁德海关

  2021年9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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