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210-0201-2022-00088
  • 发文字号: 宁市监〔2022〕201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2022-09-09
  • 标    题: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教育局 卫健委 公安局转发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教育局 卫健委 公安局转发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宁市监〔2022〕201号
发布时间:2022-09-21 10:25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卫健局、公安局(分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公安分局:

  现将《福建省市场监管局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健委 福建省公安厅转发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闽市监餐〔2022〕22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各地市场监管、教育、卫生健康部门和公安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协同做好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严防学校食品安全事故。

  二、推进校园守护行动。各地要持续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集中力量开展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督促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规范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制作、人员健康、餐具洗消、环境卫生等管理,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三、加强重点监督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与教育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学校、餐次、用餐人数和供校集体用餐企业等情况,强化监督指导和日常监管,严禁无集体用餐配送资质的餐饮企业为学生集中送餐,切实保障学生用餐安全。

  四、提升创新监管水平。各地市场监管和教育部门要持续推进学校“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力争年底前全市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全覆盖。进一步推进学校食堂“一品一码”追溯信息管理工作,提升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管理水平,巩固和提升学校食堂色标管理水平,切实防范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

  五、注重部门沟通协作。各地市场监管、教育、卫生健康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加强协作配合,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完善联防联动和检查结果信息通报制度,联合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共同守护食品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请各地结合《宁德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转发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宁市监办〔2022〕32号)文件要求,将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及工作情况统计表于9月21日前分别报送市市场监管局餐饮科、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科、市卫健委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科、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黄月花,联系电话:0593-8931092;

  市教育局联系人:吴其强 ,联系电话:0593-2915692;

  市卫健委联系人:谢友华 ,联系电话:18659298563;

  市公安局联系人:龚  辉 ,联系电话:13950588855。

  附件:福建省市场监管局 教育厅 卫健委 公安厅转发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德市教育局

    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宁德市公安局

  2022年9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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