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ND00210-0200-2023-00010 | 文号 | 宁市监〔2023〕20号 |
发布机构 |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3-02-27 |
标题 |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ND00210-0200-2023-00010 | ||
文号 | 宁市监〔2023〕20号 | ||
发布机构 |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生成日期 | 2023-02-27 | ||
标题 |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现将《2023年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法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对照责任清单,认真抓好责任落实,将普法融入执法、服务全过程。同时,利用重要宣传节点向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以及社会公众开展普法活动,为宁德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附件:2023年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法责任清单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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