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210-0200-2023-00022
  • 发文字号: 宁市监〔2023〕64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2023-04-06
  • 标    题: 宁德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福建省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宁德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福建省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宁市监〔2023〕64号
发布时间:2023-04-21 15:43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福建省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实施方案》《福建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落实省委市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表彰奖励为我省技术创新及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福建省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闽市监知运〔2023〕80号)要求,就做好我市2023年福建省专利奖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项目要求

  (一)在2022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为准)前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并且有效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所有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三)在申报截止日前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设计人纠纷;不存在未缴纳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不属于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程序中的专利;

  (四)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或福建省专利奖;

  (五)专利技术或设计水平高、专利质量优秀、专利已实施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专利保护成效显著;

  (六)1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申报,一个单位(或个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专利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专利权人为在我省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住所地在我省的个人;

  项目应用证明材料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应当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网址为http://www.zlcp.org.cn/)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

  三、申报程序

  (一)请各申报单位登陆“福建省专利奖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为http://112.111.2.122:443),按照以下要求完成各环节工作:

  1.申报单位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申报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在线填写参评项目材料,上传相关附件(申报单位系统注册、申报时间为4月10日至5月25日);

  2.申报用户完成申报项目资料填写后,应当选择“推荐单位”再点击“提交”。

  (二)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通知辖区内企业及时登录系统注册申报。市市场监管局将在6月9日前完成申报材料审核工作。

  四、联系方式

  省专利奖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技术支持,联系人:黄雄杰,电话:0591-63071785;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联系人:陈晶晶,电话:2250961。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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