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ND00210-0200-2023-00031
- 发文字号: 宁市监〔2023〕89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2023-05-06
- 标 题: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持续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大专利、商标代理违法违规行为整理力度,按照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闽市监知保〔2023〕11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3年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整治规范商标代理行业
(一)贯彻落实《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加大《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宣传、贯彻与施行力度。指导我市商标申请人、商标代理机构遵循诚实守信原则申请、代理商标注册。强化商标代理行业自律监督,规范代理行为,促进商标代理行业健康发展。
(二)加大商标代理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将代理抢注、囤积热词商标,代理重大不良社会影响商标,与从事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的人员存在勾连,在代理跨境电商业务及通过网络从事商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假冒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伪造变造法律文件、印章、签名,接受同一商标代理中利益冲突双方委托等违法违规行为作为2023年的整治重点,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加大打击力度。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较大,涉及商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备案管理的,及时提请省局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对商标代理行业的日常监管。根据商标代理机构备案信息及时梳理形成本地区商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名录,并会同相关部门更新“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名单,将商标代理行为纳入年度重点抽查事项,切实加强对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日常监管。
二、严格规范专利代理执业行为
(一)持续整治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行为。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履行代理行为发生地属地监管职责,依法依规加大对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跨地区联合监管,积极支持配合其他地区的协查处理请求。对于反复代理、撤回后再次提交、代理涉外非正常专利申请等情节严重或明显恶意的,依法给予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及时提请省局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处理;涉嫌骗取财政补助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二)加大对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按照《加强专利代理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在案件查办过程中重点以申请人为突破口,及时收集、调取代理合同、交易信息等关键证据材料,避免从事无资质代理人员通过欺骗、威胁、诱导申请人等方式转移、销毁证据。对证据确凿的,及时报送省局依法处理。
(三)加强对提交虚假材料等行为的整治。在开展专利代理检查时,要结合日常举报投诉情况,及时发现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伪造变造法律文件等弄虚作假行为,依法依责快速立案查处。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对与委托人签订代理委托协议,但未以代理机构名义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日常检查频次,及时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对发现存在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未落实签名责任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给予严肃处理。及时督促不符合执业许可条件的机构限期完成整改,对未按时完成整改或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给予处理。
三、加快构建综合监管体系
(一)强化日常监管。积极推进专利代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规范日常举报投诉办理,加强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联动办案,提升协同监管水平。强化源头治理,加大对重点代理机构和人员所涉业务的监管,依法及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增加案件曝光度,震慑违法经营行为。
(二)强化信用监管。严格落实各项知识产权代理信用监管规定,对属于《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失信情形的,及时将其列入名单,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要强化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因地制宜制定守信激励和失信限制细化措施,对守信主体配套给予激励措施,充分发挥正向引领作用;对失信主体严格实施协同限制,实现代理领域“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三)强化行业自律。要加强行业组织指导,推进完善行业自律规则,组织开展线索调查、暗访和协查办案等工作,协同做好舆情应对,加快形成监管合力。指导行业组织加强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加大优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培育力度,引导机构自觉抵制违法违规代理行为,树立质量优先的价值导向,促进代理质量全面提升。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监管工作,严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全年工作总结请于2023年11月10日前报送市局知识产权科,重大事项及时报告。联系人:许羽洁,电话:2250965。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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