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ND00210-0200-2023-00056
- 发文字号: 宁市监〔2023〕183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2023-08-21
- 标 题: 宁德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知识产权人才创新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根据《宁德市知识产权人才创新奖励操作细则》规定,现就2022年度人才创新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国家专利金奖,国家专利银奖(不含外观设计),省专利奖二等奖及以上的获奖单位。
二、奖励对象和条件
(一)在宁德工作期间研究成果新获得国家专利金奖(不含外观设计)、国家专利银奖(不含外观设计)、省专利奖二等奖及以上的前3位完成人。
(二)受聘于我市企事业单位,并与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在申请知识产权人才创新奖励期间,合同有效。
(三)获奖专利维持有效。
三、奖励标准
人才在宁德工作期间研究成果对新获得国家专利金奖(不含外观设计)的,前三位完成人每人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新获得国家专利银奖(不含外观设计),省专利奖二等奖及以上,前三位完成人每人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奖励经费由市人才专项经费列支。
四、申报材料
(一)《宁德市知识产权人才创新奖励资金申请表》;
(二)人才身份证件、劳动合同、参保证明、个税缴纳等作证材料;
(三)获奖专利专利证书及最近一次年费缴纳凭证。
上述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所在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五、申报程序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应按照《操作细则》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把关,签署推荐意见,并于2023年9月8日前将推荐函、所推荐企业的申报材料(纸件和电子件)报送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林书航,联系电话:0593-2250965。
附件:宁德市知识产权人才创新奖励资金申请表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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