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210-0501-2020-00103
  • 发文字号: 宁市监〔2020〕164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2020-08-06
  • 标    题: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工作宣传活动方案(第一期)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工作宣传活动方案(第一期)的通知
宁市监〔2020〕164号
发布时间:2020-08-21 10:14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2020年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工作宣传(第一期)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辖区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0年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工作宣传活动方案(第一期)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广泛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推动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小作坊”)健康有序发展,提升食品安全社会参与度和法律法规知晓度,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的要求,紧紧围绕市政府治理“餐桌污染”七条措施工作目标,创新宣传手段,拓宽宣传领域,扩大宣传覆盖面,坚持正面宣传,丰富宣传载体,发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食品安全治理,营造人人参与、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时间安排(2020年8月1日至15日)

  (一)前期准备(8月1日-7日)。邀请新闻媒体赴每个县(市、区)采访1家小作坊(详见附件1),受访对象由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确定并告知受访对象做好相关准备和配合工作。

  (二)采访收集(8月10日-13日)。市局邀请新闻媒体记者赴各县(市、区)进行采风,在当地采访1家小作坊业主和2至3名消费者,并对小作坊产品的生产、销售到消费终端(如市场、超市、餐饮店等)全过程收集相关素材(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

  (三)宣传报道(8月14日-15日)。通过我市主流媒体、市局官网、微信公众和网络媒体平台等发布相关内容。

  三、宣传内容

  (一)小作坊相关法律法规(如小作坊环境改造、包装销售、标签标识、政策解读等),提高业主相关法律知识与食品安全责任主体意识。

  (二)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做法、成功经验和实际效果。

  (三)普及小作坊食品安全有关内容,提升食品安全社会参与度和知晓率。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面宣传,实事求是,把握舆论导向,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小作坊蓬勃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好市局,围绕主题创新工作方法方式,拓展宣传渠道,增强宣传实效。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努力形成全市集中报道的态势,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小作坊的总体认识。

  (三)宣传活动要突出主题,贴近生活,因地制宜,多措并举。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抓住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展开宣传教育,确保宣传效果。

  联系人:林裕霖,联系电话:0593-8931073

  附件:1.小作坊采访名单

        2.行程安排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文章